1.招标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铝电分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音华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300MW 风电项目
项目地点: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经济开发区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总装机容量 300MW,拟安装 30 台金风单机容量 10MW 的风电机组,所发电力经风 电场内 10 回 35kV 电缆送至新建 220kV 升压站,最终以 220kV 电压接入自备电厂的新建 220kV 间隔母线 上。
工期要求: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2025 年 11 月 30 日全容量并网。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元) |
2024-11- 01-1181- 01 |
#1 标 段 : 300MW 风 电 项目场内道 路 、 集电线 路及风场工 程 |
负责从项目临建施工至全部风电机组投入运行、通 过高水平达标投产验收, 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 标、且到质保期满建设风电场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风电场的“五通一平 ”及施工辅助工程,风电 场建筑工程,生活用水水源井及系统, 以及与上述 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测量、施工临建、风电场的“五通一平 ” 及施工辅助工程、风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 程等工作。负责本标段测量控制网的统一测设、复 测、维护和管理,负责施工期风机基础、箱变基础 等构筑物的沉降观测。 (2)负责开展临时征地工作,负责除附件内永久征 地和部分临时征地以外的为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所 有其他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补偿(包括因施工导致 草原破坏恢复和补偿)等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及所涉 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地下 |
实际开始工作时间 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 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 间为准,2025 年 11 月 30 日全容量并网。 |
1000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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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地埋电缆、地埋光缆、协调、迁移及保护工 作,青苗补偿、测量、植被恢复、复垦保证金、耕 地占用税等工作直接或涉及的全部费用, 同时包括 已征临时征地部分的养护、洒水降尘、堆土苫盖、 植被恢复等工作和全部费用。 (3)负责施工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穿越 跨越道路、铁路、桥涵、线路、标识标志等建设涉 及的所有手续的办理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 理的各项制约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和工程建设的 文件及相关全部费用。 (4)负责所属风电场场区施工进场道路及所属检修 道路施工;本标段内的所有风机基础及吊装平台, 负责弃土场和取土场(如有)所有手续办理及相关 费用;所属风机机组安装;所属箱变安装;所属集 电线路等土建及安装;所属风电场区接地;负责本 标段内的所有设备试验、调试、并网、试运行(风 机 240 小时试运转)、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5 )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 供)卸车、清洁、保管及检测验收。施工道路满足 设备运输、卸货及设计要求,负责施工所需道路征 地、整修等工作,因投标方施工原因及天气原因导 致货物不能按需到达指定交货地点,投标方负责二 次倒运。平台及临时存放场地的征租、修整等费用 均由投标方承担。负责实施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施 工和设备采购内容(明确的甲供设备除外)。(备 注:因主机、叶片和塔筒为机位点车板交货,因投 标方施工原因及天气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需到达指 定交货地点,投标方负责二次倒运,负责自交货点 至风机点位的设备装卸及运输,投标方需投入至少 包括2 台吊车和 3 台倒运车, 同时要求投标方保证 场内道路满足设备运输、卸货及设计要求。) (6)材料常规检验和工器具或设备材料特殊检验试 验费(包括本标段风场建设原材检验、设备检验、 工器具检验、塔筒高强螺栓的抽检、风机高强螺栓 的抽检、电缆取样抽检、箱变试验、电缆耐压试验 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自检项目和委托检验项目),检验 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检要求,确保通过最终验收。 (7)催交、监造:包含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及材 料,并协助招标人对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催 交。 (8)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测, 设备代保管、档案管理等工作。 (9 )负责工程建设期风场道路按照实测公里数自 建、维修、维护及保养。 (10)对于本标段具体的工作范围详述与将来提供 的施工图不一致,则以施工图为准。 (11)负责本标段环保、消防、水土保持、节能、 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各专项工程实施、消缺、试 验、调试、验收等。 (12)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及验收(负责本 标段风电场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全部工程 项目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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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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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负责本标段风电场的并网调试(需满足工程 验收要求)、 并 网验收(含所有设备保护定值核 算)、完成并网前和并网后相关试验及取得满足电网 公司要求的相关报告(满足风场接入所属电网涉网 技术全部要求)、并网、调度等手续办理工作,并承 担所有费用。 (14)负责本标段风电场的环保(含突发环境保护 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及验收、 水土保持(含三同时)、安全设施(含三同时)、职 业卫生(含三同时)、防雷接地、节能评估、档案、 创优(创优费用需要单列)各阶段等所有需要专项 工程验收的工作, 并取得批复文件, 承担验收费 用。 (15)将本标段所有设备的控制数据传送到生产运 行中心(包括自备电厂火电厂集控室、通辽生产运 营中心、呼和浩特生产运营中心、维检中心等, 同 时上传国家电投公司远程数据中台功能及集团态势 感知平台)。 (16) 负责开展工程整体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工作。 (17) 负责创建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中国安装工程 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等,直至完成全部创优及 获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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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01-1181- 02 |
#2 标 段 : 300MW 风 电 项 目 220kV 升压站系统 工程及风场 工程 |
负责从项目临建施工至全部风电机组投入运行、通 过高水平达标投产验收, 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 标、且到质保期满建设风电场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包括并不限于以下: 风电场的“五通一平 ”及施工辅助工程,风电 场建筑工程,生活用水水源井及系统,消防系统, 升压站装饰装修工程等, 以及与上述工程相关手续 办理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测量、施工临建、风电场的“五通一平 ” 及施工辅助工程、风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 程、生活用水水源井及系统等工作。负责本标段测 量控制网的统一测设、复测、维护和管理,负责施 工期风机基础、升压站等构筑物沉降观测。 (2)负责开展标段范围内临时征地工作,负责除附 件内永久征地和部分临时征地以外的为满足项目建 设所需的所有其他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补偿(包括 因施工导致草原破坏恢复和补偿)等所发生的全部 工作及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地上附 着物、地下管线、地埋电缆、地埋光缆、协调、迁 移及保护工作,青苗补偿、测量、植被恢复、复垦 保证金、耕地占用税等工作直接或涉及的全部费 用, 同时包括已征临时征地部分的养护、洒水降 尘、堆土苫盖、植被恢复等工作和全部费用。 (3)负责施工手续办理,包括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穿越 跨越道路、铁路、桥涵、线路、标识标志等建设涉 及的所有手续的办理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 理的各项制约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和工程建设的 文件及相关全部费用。 (4)负责所属升压站进站道路及所属检修道路施 工;本标段内的所有风机基础(含地基处理)及吊 |
实际开始工作时间 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 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 间为准,2025 年 11 月 30 日全容量并网。 |
1000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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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平台,负责弃土场和取土场所有手续办理及相关 费用;所属风机机组安装;所属箱变基础及安装; 升压站土建(含地基处理)及安装(含装饰装修); 所属风电场区及升压站等接地;负责本标段内的所 有设备试验、调试、并网、试运行(风机 240 小时 试运转)、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工作。 (5 )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 供)卸车、清洁、保管及检测验收。施工道路满足 设备运输、卸货及设计要求,负责施工所需道路征 地、整修等工作,因投标方施工原因及天气原因导 致货物不能按需到达指定交货地点,投标方负责二 次倒运。平台及临时存放场地的征租、修整等费用 均由投标方承担。负责实施本工程所需要的全部施 工和设备采购内容(明确的甲供设备除外)。(备 注:因主机、叶片和塔筒为机位点车板交货,因投 标方施工原因及天气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需到达指 定交货地点,投标方负责二次倒运,负责自交货点 至风机点位的设备装卸及运输,投标方需投入至少 包括 2 台吊车和 3 台倒运车,主变为基础交货。) (6)材料常规检验和工器具或设备材料特殊检验试 验费(包括本标段风场建设原材检验、设备检验、 工器具检验、锚栓抽检、塔筒高强螺栓的抽检、风 机高强螺栓的抽检、电缆取样抽检、地基承载力检 测、箱变试验、电缆耐压试验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自 检项目和委托检验项目),检验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质 检要求,确保通过最终验收。 (7)催交、监造:包含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及材 料,并协助招标人对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的催 交。 (8)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成品保护、工程质量检测, 设备代保管、档案管理等工作。 (9 )负责工程建设期风场道路按照实测公里数自 建、维修、维护及保养。 (10)对于本标段具体的工作范围详述与将来提供 的施工图不一致,则以施工图为准。 (11)负责本标段环保、消防、水土保持、节能、 安全设施、职业卫生等各专项工程实施、消缺、试 验、调试、验收等。 (12)负责全场站(包含 SVG 建模)机电和电磁模 型的建立、电能质量评估及测试专题(取得评审意 见)、等保测评、涉网性能试验、并网前的安全性评 价,满足《蒙西电网新能源场站接入电网涉网技术 要求》,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负责配合招标方 完成无功补偿专题(取得评审意见)的研究、接入 系统安全稳定控制专题(取得评审意见)。 (13)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及验收(负责本 标段风电场工程通过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全部工程 项目通过验收)。 (14)负责本标段风电场的并网调试(需满足工程 验收要求)、 并 网验收(含所有设备保护定值核 算)、完成并网前和并网后相关试验及取得满足电网 公司要求的相关报告(满足风场接入所属电网涉网 技术全部要求)、并网、调度等手续办理工作,并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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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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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所有费用。 (15)负责本标段风电场的环保(含突发环境保护 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及验收、 水土保持(含三同时)、安全设施(含三同时)、职 业卫生(含三同时)、防雷接地、节能评估、档案、 创优(创优费用需要单列)各阶段等所有需要专项 工程验收的工作, 并取得批复文件, 承担验收费 用。 (16)将本标段所有设备的控制数据传送到生产运 行中心(包括自备电厂火电厂集控室、通辽生产运 营中心、呼和浩特生产运营中心、维检中心等, 同 时上传公司远程数据中台功能及集团态势 感知平台)。 (17) 负责开展工程整体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 工作。 (18 )协助 1 标段完成 300MW 风电项目创建电力 行业优质工程,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 星)等,直至完成全部创优及获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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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本次招标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 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库。
3.2 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 标段: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标段: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1#标段:具备近 3 年内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 2 个 150MW 及以上
单机容量不小于 5MW 风电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 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标段:具备近 3 年内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 2 个 150MW 及以上 单机容量不小于 5MW 风电项目施工业绩且至少 2 个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业 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 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 月 (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6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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