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非标制作及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年产17万吨煅后焦,新建罐式炉煅烧车间、利旧改造物料输送储运设备设施、上料系统,配置2台84罐顺流式罐式煅烧炉,并配套更换2套余热蒸汽锅炉及其附属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9800.00万元。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位置:东经102°58′00″,北纬24°55′00″。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所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阳宗海炭素罐式炉提质环保节能项目内设备安装调试、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单体调试、组织单机及空负荷联动试车、质保;也包括从负荷试车、性能考核期到移交业主进入工程质保期为止的消缺保驾护航工作。具体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6 工期:合同生效后并土建逐步移交后70天内具备调试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1-2023年)投标人出具的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团队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社保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2021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类似施工项目经验,提供载有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具有5年以上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材料);
4)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9 09:00至2024-12-5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