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和静县与焉耆县交界的开都河上,是开都河中游河段“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上游为在建霍尔古吐水电站,下游为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案,主要由首部枢纽、左岸引水隧洞、岸边式地面厂房及生态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属二等大(2)型工程。水库库容1.097亿m3,最大坝高124m,电站总装机容量25.7万千瓦。
和静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距下游已建成的察汗乌苏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6km。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210万kW,安装6台单机容量35万k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和地下发电厂房系统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利用开都河左岸榆树沟沟脑挖填形成,上水库大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库容1091万m3,坝高79m,下水库和开都河中游河段待建的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共用。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工程施工供电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距离和静县和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100km和160km,距离最近的哈尔莫墩镇约65km,南疆铁路经过库尔勒及和静站。本工程主要承担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和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用电。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包)
本次招标项目为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含110kV输电线路工程、110kV变电站工程、35kV输电线路工程、35kV变电站工程、10kV输电线路工程、光缆测量接续工程等。具体包括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光缆通讯、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投运,移交,手续办理(包括涉河手续、接入电网侧涉网手续等),接火,以及负责环保、水保、消防验收等工作,达到“交钥匙”条件。
2.1.3计划工期
本合同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完工,暂定工期6个月。
2.1.4工程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和静县境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3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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