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甘肃公司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红楼村)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甘肃公司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永靖县城东北约50km处,为山地光伏项目,工程区地形为山坡,整体高度落差较大,山体坡度在10°~40°之间,总占地面积约4.6平方公里,场区紧邻G309县道,交通较为便利。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容配比1.2:1,拟采用620Wp及以上N型单晶双面双玻组件,组件效率≥22.5%,提供620Wp以上组件价格不发生变化。光伏场区由29个3300kW电池子方阵和1个4200kW电池子方阵组成,共配置333台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和29台3300kW、1台4200kW箱式变压器设备,电池组件方阵的运行方式采用最优倾角31°固定式安装。接入系统方案以电力部门接入电力系统设计批复为准。
工程分界点:(1)电气一次:光伏场区线路接入新建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侧,包含电缆头制作及安装。(2)电气二次:光伏场内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箱变二次、新能源一次调频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甘肃公司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红楼村)EPC总承包,承包人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永靖县1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所有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承诺在投标过程中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现有提供的工程量作为参考,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并组织开展评审工作,作为初步设计批复的依据)、施工图设计、设计勘察、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以及审查、所有设备采购供应(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调试工程、集电线路、视频安防系统、交通工程、水保恢复施工和光伏电站整个围栏、施工临时用电、用地征地手续办理、施工临建搭设、管理、场地平整、架空线路、项目管理、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附属工程等。
(2)完成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质量监督、环保监理、水保监理、职业卫生健康、项目启动等各阶段的实施验收、批复获取合规管理以及相关合同签订;项目场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弃土场恢复方案编制;完成土地流转工作。
(3)本工程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提及的所有甲、乙供物资和设备及材料的收货及保管:系统集成物资、试验、承担发包人物资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的设备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验货﹑二次倒运、测试及包装材料、垃圾的环保处理,丢失或破损设备处理及换新。承包人需配置物资管理人员,提供发包人认可物资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管理细则、考核细则等,提供发包人认可的物资管理台账。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负责办理建设期相关各类物资保险,如发生物资丢失或破损均由承包人负责,由此耽误时间造成的进度考核由承包人负责。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任务。
(4)负责本工程科技项目及通过现场控制室和区域集控中心进行控制、监视及接入的所有设备采购、软件系统开发、安装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及费用支付;负责完成接入现场控制室和甘肃公司区域集控中心(兰州)进行控制、监视及管理等相关系统所需要的所有设备采购、基础网络建设、软硬件平台建设、软件系统开发以及所涉及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整个项目全过程工作及费用支付,按照招标方《甘肃公司发电场站工控系统数据接入区域集控中心基础建设方案》,完成工控系统数据接入区域集控中心基础建设及数据采集和接入的相关工作。
(5)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光伏场区及配套工程范围内的施工档案资料建立、完善工作,并完成本工程整体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配合完成档案组卷及验收,最终经发包人档案部门验收归档。
(6)负责按照集团新能源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规范及标准在本工程范围内设置等功能性、警示性等外观标识标牌、数量标准需满足招标人要求,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承包方需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软硬件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国产化信创要求,按照智慧化场站建设进行设计、高水平配置智慧化设施,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7)负责本项目土建、安装等保证工程质量方案的编制实施,设立优质工程奖项专用费用。根据现有项目内容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力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行业创优奖项,申请省部级、行业部门、中电联等优质项目奖项至少1项,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科技项目专利申请等不少于2项。
(8)负责跨冬期施工策划实施、生态保护措施编制实施、地区行业示范工程方案编制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等优质施工的相关措施编制实施及费用支付。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暂定),满足带电条件日期:2025年8月31日(暂定),全容量并网日期:2025年12月31日(暂定)(如遇特殊情况相应顺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2.1.4项目建设地点:永靖县红楼村(包括红圈村、红光村部分)区域。
2.2 其他:本项目中标单位需负责完成甘肃省临夏州产业落地、乡村振兴及项目范围内等相关工作,并作出承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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