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

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      招标编号:FJTH-33020241105-1

3、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服务期3年,费用由福州邮区中心承担。其他详见第五章。

4、      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服务期

年预算

(万元/年)

总预算

投标保证金

(万元/年)

1

福州邮区中心旗山场地通勤车辆服务

3年

119.8916

359.6748

3.6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采购量”为预计采购量,不作为本项目实际采购量的保证。本项目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工时量为准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19.8916万元(含税价)/年,详见下表(下表供参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车型

最高限价(以下费用包含高速通行费用)

单程

往返

1

19座/23座

160.00

290.00

2

33座/37座/39座

260.00

486.00

3

44座/47座/50座

360.00

495.00

 

序号

线路类型

属性

年运行趟次

车型

1

正常班通勤班车

往返

260

19座/23座

2

往返

780

33座/37座/39座

3

单程

1300

33座/37座/39座

4

单程

780

19座/23座

5

周末、节假日、夜班通勤班车

往返

117

19座/23座

6

往返

351

33座/37座/39座

7

单程

482

19座/23座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3)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此件。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投标人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 )和中国 ( )查询无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被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最终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和打印的情况为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承诺与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被业主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5)投标人提供能够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16)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7)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年合同年金额达到100万(含)以上的客运服务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打赏
 
扫一扫快速入网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网站资质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3
www.dlz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