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和静县与焉耆县交界的开都河上,是开都河中游河段“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上游为在建霍尔古吐水电站,下游为已建察汗乌苏水电站。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方案,主要由首部枢纽、左岸引水隧洞、岸边式地面厂房及生态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属二等大(2)型工程。水库库容1.097亿m3,最大坝高124m,电站总装机容量25.7万千瓦。
和静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境内,东距和静县直线距离约85km,南距库尔勒市直线距离约95km,北距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245km,距下游已建成的察汗乌苏水电站河道距离约16km。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210万kW,安装6台单机容量35万kW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和地下发电厂房系统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利用开都河左岸榆树沟沟脑挖填形成,上水库大坝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库容1091万m3,坝高79m,下水库和开都河中游河段待建的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共用。
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工程施工供电工程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和静县境内。距离和静县和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100km和160km,距离最近的哈尔莫墩镇约65km,南疆铁路经过库尔勒及和静站。本工程主要承担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和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用电。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筹建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建设期的环水保综合监理。
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对110kV输电线路工程、110kV变电站工程、35kV输电线路工程、35kV变电站工程、10kV输电线路工程、光缆测量接续工程进行监理服务。
环水保综合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相关工作;协助委托人开展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施工供电环保水保管理工作;配合委托人和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检查等相关工作。
按照质量管控要求和材料、工程试验检测要求,负责材料、工程抽样试验检测的送检和试验检测等。
2.1.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总服务期限计划为6个月,自本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后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日期起计算(计划2025年1月1日)至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和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施工供电工程完工(计划2025年6月30日)为止;现场施工完工后进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另,监理单位应配合工程的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工作。
2.1.4服务地点:滚哈布奇勒水电站。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担任过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副总监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0 18:3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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