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2 规 模: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燃料公司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
2.5 服 务 期: 2025年1月16日至2028年1月15日
2.6 招标范围:在招标方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域提供门卫执勤、人员与车辆进出检查、治安巡逻、公司内部资产保卫及码头梯口管理等保安服务,确保招标方管辖区域内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保安服务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有5年以上保安工作经历和组织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需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且形象良好。驻厂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最近6个月社保的记录。
(4)项目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并持有保安员上岗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社保的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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