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滨内蒙公司榆林项目职工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榆林本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不连沟项目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隆德项目部:陕西省榆林市大保当镇。
2.2 项目规模:榆林项目为北京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内蒙区域承接的物业管理项目,本招标项目是为其提供职工食堂后勤服务,职工食堂后勤服务人数暂估29人,最终结算以实际项目人数进行计算。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9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业管理-华滨内蒙公司榆林项目职工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CHDTDZ030/22-QT-04201):为榆林项目提供职工食堂后勤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华滨内蒙公司榆林项目职工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3 项食堂餐饮服务业绩,所提供的单个合同中涉及食堂餐饮服务的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并在合同原件扫描件中能反映或计算得出。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04 17:00到2024-12-1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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