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龙羊峡水电站距离西宁147KM,多年平均气温(7.7℃)、月平均最高气温(26.06℃)月平均最低气温(-12.46℃)、绝对最高气温(34.5℃)、绝对最低气温(-19.8℃)、多年平均相对湿度(50.1%)、电站海拔高度(2650EL),因龙羊峡水电站2021年被海南州公安局、共和县公安局调查、评估、审核后确定为第九类一级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站区内区域(特定区域除外)的反恐、安保工作需由电站负责,结合分公司对电站内部反恐、安保工作的需要,现需对电站站区反恐、安保服务(特定区域除外)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站区内的反恐、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为站区的持续可靠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龙羊峡水电站2025~2028年站区反恐安保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反恐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站区东、西门、下坝公路固定执勤点24小时的值班值守;
(2)负责站区安防中心监控室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值守,发生反恐紧急事件时立即处理;
(3)东、西门、下坝公路反恐值班室负责对进入站区、生产区的外来人员、过坝车辆及物资进行审核、登记、检查、监视;
(4)根据站区人防工作要求,对站区所有驻站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工作并建立台账;
(5)根据站区物防工作要求,对站区内所有的物防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上报委托方;
(6)根据站区技防工作要求,对站区内所有技防设备、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7)每天按照站区规定的反恐巡回路线(站区周界),对站区生活、办公区域及周边区域进行常态巡逻,切实担负起反恐责任;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按委托方要求相应增加非常态巡逻时间点;
(8)对反恐设备、设施台账进行完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9)负责反恐人员的实战演练及安全教育、体能、技能培训,并建立相关台账;
(10)负责反恐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的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工作,接受委托方的相关安全检查;
(11)如遇火灾、盗窃、围堵、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应立即向委托方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同时保护好现场;
(12)根据委托方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以及委托方的要求,负责制定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紧急事件处理等各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
(13)负责委托方交办的临时勤务及工作任务。
(14)针对本项目站区所配备的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
1.2.2.2安保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站区办公楼执勤点24小时的值班值守,负责站区安保方面发生的紧急事件处理;
(2)负责对进入办公楼来访人员进行审核、登记;
(3)每天按照站区规定的巡回路线,对站区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巡逻,切实担负起安保服务责任;坝面通行时段内负责坝面的人员、车辆通行监视;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按委托方要求相应增加巡逻范围及时间点;
(4)对安防设施、人员台账进行完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5)负责安防人员的安全教育、体能、技能培训,并建立相关台账;
(6)负责安防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的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工作,接受委托方的相关安全检查;
(7)如遇火灾、盗窃、围堵、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应立即向委托方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同时保护好现场;
(8)根据委托方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以及委托方的要求,负责制定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紧急事件处理等各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
(9)负责委托方交办的临时勤务及工作任务。
(10)站区反恐、安保人员配置数量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1 |
项目经理兼副队长 |
1 |
2 |
安全员兼文员 |
1 |
3 |
安防中心 |
3 |
4 |
反恐队员 |
14 |
5 |
安保队员 |
8 |
6 |
厨师 |
1 |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实施地点:龙羊峡水电站站区反恐、安保区域。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2)年度合同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2027)年1月1日至2026(2027)年12月31日;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1)反恐、安保办公室
提供桌、椅、文件柜,不足部分由受托人按需自行配置,费用自理;提供巡逻车1辆;
(2)值班室
提供桌、椅、床;
(3)安保人员住房
提供5间住房,水电暖齐全、网络通畅,但其余生活设施(除招标文件规定的以外)须由受托方自行配备;
(4)厨房
提供厨房一间,其余灶具及炊具受托人自行解决,安保人员用餐须自行解决。
注:上述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其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经公安机关正式批复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保安服务企业。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须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工业企业/或大型商业企业/或大型仓储企业的安保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业绩中的安保人员不少于20人(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至少能够反映出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以及投入的人员数量等)。
1.6资格后审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8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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