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博野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境内
计划工期:12 个月
开工日期以实际批复日期为准
(2)博野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程委镇
计划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工期:12 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具体施工期监理服务期间自 2024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日期为准);保修 期监理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 报告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随竣工之日起顺延 24 个月。
备注: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约 12 个月,到期工程未完工监理服务免费延期 6 个月。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20 24-12-01 -309-01 |
博野 10 万 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 |
博野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风电场施工、道 路工程施工、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升压站工程施工;送出 线路工程(含对端国网北杨站、华能博野、安国项目打捆 后 220kV 汇集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属配套设施)勘 察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协调、征占地协调、征占地附着 物补偿及清障、青苗赔偿;政府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手续 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设备 安装及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 缺和风机成功通过 240 小时试运行,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 验收;生产调度数据中心接入项目;建设场站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子站并将数据接入集团集中运 营中心及数据中台;工程验收;本工程相关的项目前期、 工程建设、竣工投产等全部的政府及电网公司等相关部门 的协调、支持性文件、资质证照(含各专项验收、联合试 运转、并网)等全部合规手续办理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 内的服务,满足公司达标投产相关要求、完 成创优、智慧化场站建设、安全体验区、智慧工地建设;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 EPC“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工作: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 负责该工程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工程初步设计,确定本项目主要设备选型, 系统主接线方案、主要电气系统方案及机组微观选址,完 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初设审查等。 (2)风电场工程、升压站工程(含储能)、送出线路工程 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送出线路和集电线路路由设 计,风电场道路及进场道路、风机位(包括箱变等)、集 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升压站施工图设计,送出线路(含对 端国网北杨站,华能博野、安国项目打捆后 220kV 汇集站 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施工 图预算,设计优化。 (3)水文资料、气象资料、电网资料以及施工、设备(含 甲供)等招标技术规范文件、招标文件等的编制。 (4)主机及塔筒的选型、设计及优化,相关的检试验, 设计联络会的组织协调等全部相关工作。(5)风机基础、线路工程等试桩及桩基检测。 (6)本风电场项目全部工程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道路 及进场道路、风机位(包括箱变等)、集电线路、升压站、 送出线路(含对端及 220kV 汇集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 附属配套设施)竣工图。 (7)合同谈判、技术交底、设计交底、设计工代等与风 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全部服务工作。 2、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 (1)负责该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设备、材料采购,升压站、送 出工程(含对端及 220kV 汇集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 属配套设施)及风电场主设备、材料及配套辅材、站内线 缆、配套储能系统(除清单约定甲供设备、材料外)等全 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2)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材料(含甲供)临时堆场,并 对所有设备、材料保管及出入库管理,如有损坏、丢失需 无偿补充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负责全部设备、材料的运输、堆场租赁、设备看护、 二次倒运(由堆场至各机位点)、场内设备保管、试验与 调试。负责本标段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车辆牵 引、卸车、保管、倒运等工作。 (4)设备供应商须经发包方认可,需在合 格供应商目录中选取,如无相应类别合格供 应商目录则应选择在集团有良好应用业绩的设 备供应商。设备采购技术标准须满足国家、行业及公司相关标准要求,商务和技术合同文件按照公司标准编制。 3、施工及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该工程项目区域的道路、风机、箱变、集电线路,升 压站区域(含配套储能系统)、送出工程(含对端及 220kV 汇集站新、改、扩建等全部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全部土建、 电气、安装、调试、试运、并网等工程施工及项目竣工移 交等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该工程项目全部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及试 验等施工,风场区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消缺、性能试验、 通过 240 小时试运行、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包括: 临时道路施工、征占地协调、征占地附着物补偿及清障、 青苗赔偿;临时占地恢复、复垦、复绿、借用道路修复, 相关手续办理。 (2)负责进场道路及场内检修道路的改造、施工、维护 及协调。包括:原有路桥改造(包括道路损毁修护、河道 改造修整及桥梁修护加固)、电力线路迁改、通讯线路改 造、燃气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改造等;涉及所有河道、沟 渠、坑塘等水利设施的改造手续办理以及大件设备运输交 通部门协调,满足设备进场需要;道路清障赔偿(包括长 期租赁土地费用,施工过程中占地恢复和复垦、复绿及相 关手续办理等)。 (3)负责按照公司风电项目目视化要求采 购、安装相关标识标牌。(4)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及相 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 期内的服务,并达到公司达标投产相关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生产调度数据 中心接入项目;建设场站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子站 并将数据接入集团集中运营中心及数据中台;工 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保、消防、安评、质监、 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电磁辐射、供电、职业 卫生、安全设施(满足“三同时”)、电网验收及计量验收、 AGC、AVC 联调试验等各项专项试验及验收和竣工资料等竣 工验收); (5)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及负责验收通过; (6)负责项目创优工作,负责本项目中国电力优质工程 申报、实施、评定等所有有关工作。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用地红线图进行风场规划 及布置,不允许超红线进行风场设计规划及施工。 ②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投入的情况下成功并网,并且所有设 备带电运行 240 小时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 ③配合项目达标投产验收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④试运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及生 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向相关单位支 付费用。 4、相关手续办理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根据发包人要求办理机场净空、洪评、生态论证(如 有)、军事(如有)、文物(如有)、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书(如需重新办理)、规划条件通知书(如有)、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含储能、风机基础、箱变 基础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办理工作,与相关政府单位协 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 (2)负责办理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路径协议、 环评、水保等涉及到的所有相关手续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负责办理各等级公路、铁路、河道、农用设施、各等级电 力及通讯设施跨越、钻越以及迁改等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工 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 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安全监理咨询、 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 等; (4)负责办理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噪 音等相关审查、手续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5)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 道路、进场道路、施工营地、加工区域、临时堆场等,涉 及施工期间用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清偿及临时占地恢 复和复垦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并承担相应租地费及补偿、恢复等费用。 (6)负责项目工程永久用地、长期用地地上物赔偿,以 及长期用地租赁等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赔偿、租赁、 协调费用。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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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并网手续(包括设备新投申请、场站仿真建模、 《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正式 编号的报审、安全防护方案编制评审、定值计算备案、质 量监督、启动验收、受电前检查整改、通讯方式及调度电 话开通、设备联调对点、启动会议召开、电表检验验收、 网安接入、受电前网络检测、配合升压站标段 AGC 及 AVC 自测联调试验、一次调频联调及阶跃试验、高低穿校核、 电能质量检测、甩负荷试验、电网 240 小时试运行、等保 测评备案、并网检测、风电场建模、电力业务许可证等) 办理及并网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负责应对各项内外部验收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 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竣工档案资料、审计审查、 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电力质监、电网检查及验收、消防 验收、安评验收、职业卫生验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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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 24-12-01 |
博野 10 万 千瓦风电项目工程 建设监理服务 |
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力发电场 (风机、箱变、集电线路等)、220kV 升压站及相关配套设 施、站内配套新建储能装置 15MW/30MWh 及配套工程、 220kV 送出工程、辅助和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建设期监理, 包括风电场工程施工准备(含“五通一平”)、地基处理、 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启动试运、工程移交、达标 投产、总包工程档案审批、监理工程资料收集归档及组卷 整理、监理资料移交与验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全方 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内容。负责全部建设内容的质量、 进度、造价控制以及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 配合项目公司完成工程各项验收、工程结算、创优及项目 后评价等工作。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博野 10 万千 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 包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与工程测量)专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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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 ④具备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承装修试二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竣工验收时 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项目容量 10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EPC 业绩,其中一个 业绩塔筒必须是混塔结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 签字盖章页,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竣工证明等证明文件, 提供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人有权认定该项业绩不合格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在编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提供证书 复印件),具有政府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至少有 一个 100MW 及以上风电 EPC 总包工程建设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经历(业绩 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项目经理任命书 等证明文件);设总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 工程师,且至少负责过一个 10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设计工作(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设总任命书等证明文 件)。项目经理、设总、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质量等人员须为公司正式 职工,且需提供社保证明。 (6)投标人拟派专职现场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C证),须提供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博野 10 万千 瓦风电项目工程建设监 理服务 |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 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 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竣 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 10 万千瓦容量及以上规模风电项目工程监 理业绩,同时满足至少 2 个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的工程监理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监理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提供 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执业 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 5 年内至少担任过 1 个 10 万千瓦容量 及以上风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 1 个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 站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需提供担任职务的委任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提供的业绩无效)。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安全副总监必须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总监、安全副总监、技术、质量等人员须为公司正式职工, 且需提供社保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29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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