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碑林院区职工餐厅托管经营服务。
2.本项目服务采购范围:本项目为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碑林院区职工餐厅托管经营服务招标采购,招标范围为碑林院区职工餐厅餐饮及便利店托管经营服务,服务期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4.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52号。
5.其他:/。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标):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明资料。
2.信誉要求:
2.1 2022年至今,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
3.业绩要求:
3.1 2022年至今,投标人具有2项及以上且单笔合同额≥100万元的同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4.财务要求:
4.1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成立日期后的财务报表;提供各年度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5.人员要求:/。
6.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投标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不得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
7.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7.5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备注:
9.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务必提供齐全,否则将可能导致不合格的投标;
9.2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质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即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确定),报名通过、并成功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9.3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竞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4在招标竞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竞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竞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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