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港集团 为西港码头建设完善供电线路招标(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采购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目前西港码头变电所由110kV曹高新站524线路和534线路供电,因供电不稳定且存在安全隐患,现向当地供电公司35kV变电站重新申请一路电源,切改如下:1)将原110kV曹高新站524线路所带负荷切改至35kV变电站引出的新建线路,承担西港码头生活办公区局部和一期工程所辖码头、堆场及临近区域用电;2)原534线路,承担生活办公区局部和二期工程所辖码头、堆场及临近区域用电:3)当以上两路电源中任一路停电时投入母联由另一路负责全部供电。
2.1.3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2个标段(本标段为: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曹妃甸港集团 为西港码头建设完善供电线路招标工程施工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单位资质应具有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一项不低于200万的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若未完成2023年财务审计或新成立企业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1.5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