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 智能配仓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3-06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 智能配仓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 智能配仓系统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到货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总工期计划120天。
2.6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 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矿井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高头窑煤矿有4个原煤仓,每个原煤仓分布6个给煤机及相应的电液闸门放煤,共计24套电液闸门,经过128、201皮带进入筛分破碎系统。高头窑煤矿产品仓上有配仓闸板22套和溜槽闸板2套,用于产品煤配仓。目前原煤仓放煤闸板和产品仓配煤闸板无法实现远程开度控制,且无视频监控。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的通知,需要新增智能配仓系统。
招标范围:采购智能配仓系统一套,包括48套电液闸门的液压系统及油缸的更换,并分别配备2套独立的PLC控制主站,上位机设2个工程师站,建立一套独立的闸板控制系统,配备相应的视频监控。并负责软硬件及改造工作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应的技术服务等。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1份合同内容包含液压控制系统或液压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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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