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广州市越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规模:拟利用厂区和矿区闲置土地(共约124000平方米)建设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4MWp,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接入10KV母线(最终以电网审批接入方案为准)。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光伏发电EMC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拟对拟厂区和矿区闲置土地上部空间使用权与投资运营方达成合作协议,投资运营方负责建设和运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量优先销售给招商人使用,余电部分采用上网销售的模式(下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现拟对本项目择优招选1家投资运营方。
项目合作期25年,碳权和绿证归属招商人;25年后资产归招商人所有。
由中标方代表招商人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三同时工作(1、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报告;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3、安全验收报告)、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签订合同后要求三个月内要开工,办理完成项目相关手续(包括不限于发改备案、电网接入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后,180天并网发电(以获得供电局并网验收为准),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和调试工期,对接停电时间不大于3-5个日历天。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联合体申请人(如有):不允许
5.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项目负责人资格:
8.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需具有单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单体5MW及以上项目投资或施工业绩,累计50MW以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以上累积业绩中的每个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投资业绩合同的签署方若为投标人在项目属地成立的项目公司 或 集团内其他子公司,该公司应为投标人控股,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关系说明及证明材料。
9.其他要求:在实施本光伏发电工程时,选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等级需匹配项目实际规模,并在施工进场前报招标人进行核实:
9.1总承包单位:取得《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9.2设计单位:取得《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乙级证书》相关资质证书。
9.3监理单位:取得《电力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9.4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运维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9.5参与本项目相关的投资、总承包、设计、安装、监理和运维等服务企业应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严重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安全:须按附件格式提交安全承诺书
注:本次招标无须提交安全预评审表
备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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