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7年度向家坝电站生产区域视觉体系设计成果应用实施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构建高质量的企业视觉化管理系统,巩固和提升向家坝电厂形象,向家坝电厂组织开展了向家坝电站视觉体系设计,现已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形成具有向家坝电厂特色的视觉设计图及相关技术资料,已具备实施项目的招标条件。本实施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分别签订合同,第一标段为核心区域以内的相关视觉体系成果应用实施,由向家坝电厂机械水工维修部作为项目责任部门组织实施;第二标段为核心区域以外的相关视觉体系成果应用实施,由向家坝电厂坝区管理部作为项目责任部门组织实施。
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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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划分边界 |
备注 |
第一标段 |
核心区域以内的相关视觉体系成果应用实施 |
交通洞(含)以内区域 |
核心区域以内的如平面图、楼栋牌、导视牌、设备间门牌、设备标识、阀门标识、管道介质流向、紧急疏散图、安全标识等标识标牌更新安装(含边坡排水洞、马道界桩、大坝安全监测类视觉建设)。 |
第二标段 |
核心区域以外的相关视觉体系成果应用实施 |
交通洞(不含)以外区域 |
核心区域以外的如电站精神堡垒、电站总平图、灯杆道棋等标识标牌更新安装(含交通洞以内的保安岗亭、停车场、道路地面线视觉建设)。 |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2月15日至2027年6月30日,共计86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具体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编制,并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控制施工进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同时适用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完)工类似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标识牌制作安装相关内容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价格清单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本项目投标人),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财务要求:2021-2023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中标数量不限,按标段分签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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