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智能化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YHJXGKZB-2024001
2.3交货地点:山西长治羊头岭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2.4招标内容:南窑沟煤业为了实现煤矿智能化建设条件Ⅱ类煤矿的初级智能化建设目标,依据省能源局制定的《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管理办法》,结合南窑沟煤矿自动化、信息化系统现状,项目对煤矿信息基础设施、地质保障系统、掘进系统、综采系统、主运输系统、智能辅助运输系统、综合保障系统、安全管控系统、生产经营管理系统进行技术与装备升级,提高单个设备或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标段组织招标。
2.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五年指2019年12月至2024年12月),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产品质量及重大合同违约所产生败诉的诉讼、仲裁、纠纷情况;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09 20:00 至 2024-12-16 2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