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印尼卡郎卡德斯 100MW 漂浮式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图阶段施工图阶段岩土勘察外业
项目地点:印度尼西亚东爪哇省玛琅区 Karangkates 水库
建设规模:整体规划容量约为 120MW
工期要求:详见 2.2 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勘察服务期 限 |
信息服务 费(元) |
1 |
2024-12- 01-430-01 |
290-1 印尼卡郎卡德斯 100MW 漂浮 式光伏 电 站项目施工图阶段施工 图阶段岩土勘察外业 |
本次招标范围为光伏场区及升 压站的钻探、物探、岩土试验与 测试。 |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具 体开工时间 以发包人通 知为准)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未
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未被 列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库。
3.2 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印尼境内水域岩土工程勘察类似业绩(需提供与发包人签订的合 同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 级)服务资质或印尼境内相应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域工程勘察相关业绩;
(4)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近 12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