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定县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电场区建设)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平定县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由平定璞润朗15MW分散式风电二期扩建项目、汇海平定县乡村振兴 3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组成。
平定璞润朗15MW分散式风电二期扩建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张庄镇史家山村、东古贝村,东回镇瓦岭村境内,拟建场址地处东经113°47.7′~113°49′,北纬37°44′~37°45之间,海拔900~1050m。风电场场区西部有S45高速以及G207国道通过,场区附近有多条既有乡道以及建成风电场道路互相连接,交通便利。
汇海平定县乡村振兴 3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东回镇南部。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37°45′25.84″、东经 113°53′12.03″。风电场海拔在 1000~1200m 之间,场址中心距离平定县中心直线距离约25km,距阳泉市中心直线距离约35km。场址附近有青银高速(G20)、国道(G307),场址内部有七柏线、东张线、黄娘线等乡镇级道路通过,整体交通较为便利。
本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5MW,拟采用9台单机容量5.0MW风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采用直埋和架空相结合的方案,通过三回集电线路输送电能至新建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室。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并入电网。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仅开展45MW风场区EPC招标工作)
(1)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风电场工程整体相关的水文、气象、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风电场微观选址、勘测定界、风电场初步设计、总体方案布置、风电场施工图设计、风电场竣工验收设计、风电场概(预)算编制及其它设计服务等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项目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与材料采购(甲供设备范围为风机、塔筒、叶片、箱变),全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试验、验收;
(3)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35kV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不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
(4)项目集电线路核准、勘察、设计、前期专题、可研、初设、建筑、安装、物资供货、安装调试、试验验证、手续办理、协调、征地租地(含永久及临时)、青赔、拆迁等直至集电线路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等全部工作;
(5)负责协调和办理永久及临时性征、租地、电网、国土、林业、环保等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未完成的前期专题手续协调、办理工作;
(7)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8)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境内。
2.6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保证全站并网发电,总工期:365天。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2.8合同生效条件为:本项目取得发包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准,完成项目投资决策;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单位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50MW(含)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带发包人签章的业绩证明文件为准(如:合同、竣工验收或证明项目已投运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并完成设计过至少1个50MW(含)以上风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提供以合同、竣工验收或证明项目已投运的证明文件);
②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提供签字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且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至少1个50MW(含)以上风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9)不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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