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智能综合管控平台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备注 |
一 |
系统软件部分 |
|||||
1 |
煤矿智能综合管 控平台软件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套 |
1 |
项目验收合格后不 少 于 3 6 个 月 |
含组态软件、数据采集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实时历史数据库软件等 |
二 |
硬件设备部分 |
|||||
1 |
控机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台 |
2 |
项目验收 合格后不 少 于 1 2 个 月 |
|
三 |
线缆及辅材 |
|||||
1 |
线缆及辅材 |
|
批 |
1 |
|
满足项目安装 需要 |
四 |
技术资料 |
|||||
1 |
技术资料 |
|
套 |
5+1 |
|
纸质版5套、电子 版1套 |
注:
(1)以上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供参考使用,所列数量只为说明技术要求,如有不足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自行添加,并且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此标准的配置,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必须是成套的、完整的。凡技术规格书中未提及的,属设备和系统所必需的组成部分,也属供货范围。
(3)以上设备的规格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和品牌,不作为本次招标的唯一选择,仅供参考。
2.3交货地点:阳泉煤业集团翼城东沟煤业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5质保期: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系统的开发单位,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提供所供煤矿智能综合管控平台或者能满足包含“煤矿智能综合管控平台软件”技术要求的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3年指: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智能化或信息化相关成套的软件平台业绩。
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授权代表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0 18:00至2024-12-1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