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通镇S206黑河~李贯河段新建5.9兆瓦新能源路灯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微电站(周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通镇S206黑河~李贯河段新建5.9兆瓦新能源路灯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ZYZX-GC-076
2.3 项目概况:四通镇206省道黑河至李贯河段,道路两侧拟建5.9兆瓦新能源路灯发电项目,每套路灯系统高度20米。主要设备:发电机组、智慧灯杆、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箱、储能、升压变压器。智慧路灯功能:照明服务、摄像监控、治安预警、信号传输、余电上网。
2.4 建设地点:四通镇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本项目实施建设范围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阶段及内容: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现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政府 相关部门设计评审和审批,还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2.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3.其他应包含在设计、施工范围的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建设单位委托为准、据实结算。
2.6 计划工期:12个月;
2.7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质量合格。;
2.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资质和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专业新能源电力发电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b.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c.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a.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 2024 年 01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的高级职称,出具 2024 年 01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和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出具 2024 年 01月 0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③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17:30日前获取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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