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化学产业园区石化西路(石化北二道-石化北四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化学产业园区石化西路(石化北二道-石化北四道)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化学产业园区石化西路(石化北二道-石化北四道)工程设计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园区规划的次干路,分别与现状的石化北二道、石化北三道及规划的石化北四道相交。道路红线宽30米,全长1.292公里,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工程和路面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2.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待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曹妃甸化学产业园区石化西路(石化北二道-石化北四道)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工作,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后续相关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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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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