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检测 桥梁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由于本项目第一次采购失败,现对省交通检测 桥梁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省交通检测 桥梁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省交通检测 桥梁监测设备,技术要求与指标详见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
桥梁具体信息见下表:
序号 | 桥幅名称 | 路线 编号 | 中心 桩号 | 主桥上 部类型 | 主桥跨径 组合 |
1 | 黑城河特大桥 (左幅) | G0611 | 401.756 | T形刚构 | 57.5+95 +57.5 |
2 | 黑城河特大桥 (右幅) | G0611 | 401.756 | T形刚构 | 57.5+95 +57.5 |
3 | 南川特大桥 (左幅) | G0612 | 29.172 | 连续 箱梁 | 50+80+50 |
4 | 南川特大桥 (右幅) | G0612 | 29.182 | 连续 箱梁 | 50+80+50 |
5 | 隆务峡3#大桥 (右幅) | G0611 | 451.3 41 | 连续 箱梁 | 60+100+ 100+60 |
6 | 隆务峡3#大桥 (左幅) | G0611 | 453.6 94 | 连续 箱梁 | 60+100+ 100+60 |
7 | 黑城河大桥 (左幅) | G0611 | 409.6 39 | T形刚构 | 40+70+40 |
8 | 黑城河大桥 (右幅) | G0611 | 411.7 63 | T形刚构 | 40+70+40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行。
2.2交货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交货,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运行。
2.3交货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需求且验收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具有功能及用途相近的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1、报价包含监测数据分析云平台2年使用权。2、提供设备独立对接协议,数据按照桥群轻量化平台数据协议传输。3、传感器、通信线缆及电缆安装须严格按机电设施施工相关规范执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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