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吊装运输服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化工分公司一期100万吨/年合成氨、175万吨/年尿素装置和二期100万吨/年甲醇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乌审召化工分公司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和C4、MTBE等,包含DMTO、LOUR、C4、PE、PP等主要生产装置及配套的热电、循环水、污水、回用水、脱盐水等公用工程装置。
招标范围:
负责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化工分公司、乌审召化工分公司设备检维修、物资倒运、外运检修设备等所需的吊装车辆及运输车辆的租赁服务。目前招标人自有25T、75T吊车各一台,9.6m运输车一辆,为满足图克化工分公司和乌审召化工分公司各方面需求,另外租赁吊装车辆及运输车辆,主要车型:吊车25T--700T;板车9.6m-17.5m;外运设备运输所需车辆,主要为货车;甲方委托给其他承包商负责的吊装车辆及运输车辆除外。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化工分公司和乌审召化工分公司。
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石油、石化、化工、煤化工或类似企业的吊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文件扫描件);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00 :00至2024年12月20日 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00 :00至2024年12月23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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