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进行整体设计完善、采购、制作、供货、土建、防腐、安装施工、现场试验、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本项目为固定总价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
2.2项目类型:设备改造
2.3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4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包括涉及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的所有设计完善、采购、制作、供货、土建、防腐、安装施工、现场试验、检查、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对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电厂原有设备、设施、保温部分的改造、拆除、恢复在供应方的设计完善、供货范围内等。供应方负责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系统出口烟温、水温度运行控制方案。(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A级锅炉制造或压力管道设计)或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如投标人为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还需提供设备厂家(锅炉旁路烟道、换热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A级锅炉制造或压力管道设计)。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1台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已投产烟气余热利用EPC、EP或PC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和供货范围(应体现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和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2 09:00——2024-12-20 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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