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黄玉川煤矿集中供暖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黄玉川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矿区之中西部。黄玉川煤矿由 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建设。 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由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51%)和鄂尔多斯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49%)共同出资,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煤矿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为解决现有燃煤锅炉存在的诸多问题,拟由京泰电厂对煤矿进行集中供热,换热设备包括:循环水泵、管壳式换热器、凝结水泵、除污器、水处理设备及其它换热附属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等,换热站首站为3层建筑,二层设有变配电间、水泵间,三层设有换热间和变频器间,大型设备安装时需与主体工程配合进行。本项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矿区集中供暖工程的一级汽水换热站,汽水站内设置汽水换热器、循环水泵,热负荷40MW;另一部分为改造原黄玉川煤矿工业场地内的锅炉房,拆除锅炉房内10t/h的燃煤锅炉及除尘器,改为板式换热器及补水定压系统。改造后锅炉房内锅炉不再使用。
2.1.2招标范围:
购置煤矿集中供暖项目设备,包括循环水泵、管壳式换热器、凝结水泵、除污器、水处理设备及其它换热附属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等,并负责上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2.1.3计划工期(施工)/交货期(货物):
签订合同后80天并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程进度送货安装并完成调试。
2.1.4质量要求:满足汽水换热、水水换热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主要产品(换热器)生产厂家,须具有并提供本企业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或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换热器的供货或销售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