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区排水管网排查工程-排水管网排查工程已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以秦审批投〔2024〕04-00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综合采用人工开井目视、沿河排口摸排、CCTV、QV、声呐、染色试验、烟雾试验、水质水量测试等排查技术手段,对海港区、山海关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抚宁区市政排水管网开展系统排查,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一标段:海港区秦皇岛大街北侧,排水管线长度约331.2Km,其中雨水198.4km,污水132.8km;二标段:海港区秦皇岛大街南侧,排水管线长度约331.2Km,其中雨水198.4km,污水132.8km;三标段:海港区、开发区,约338.6Km。其中雨水168.87km,污水169.73km;四标段:开发区,排水管网长度约346Km,其中雨水139.33km,污水206.67km;五标段:山海关区、抚宁区,排水管网长度约329Km,其中雨水183km,污水146km。
2.2合同估算价:4282.42万元。
2.3 建设地
2.4 计划工期:3个月。
2.5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3.3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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