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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混煤运输(二矿至露天矿)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3     浏览:0    
核心提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混煤运输(二矿至露天矿)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混煤运输(二矿至露天矿)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混煤运输(二矿至露天矿)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由于昌达公司业务量的增加,导致公司现有运输车辆不足,需组织外委车辆运输混煤由潞新二矿至露天煤矿坑下煤场。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混煤运输(二矿至露天矿):

标段(包)内容:潞新二矿储煤棚拉运混煤至露天矿坑下煤场,潞新二矿储煤棚拉运混煤至露天矿坑下煤场,运距为11.7公里;计划运量约19.26万吨。

2.3 服务地点:潞新二矿至露天矿坑下

2.4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运量≤19.26万吨),合同签订至运量结束(以实际运量为准)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检验标准且标准明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混煤运输(二矿至露天矿),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运输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发票。

注: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10 17:30至2024-12-16 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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