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餐饮服务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2.2项目规模:4*2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限为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CHDTDZ058/19-QT-36601):负责红雁池分公司汉餐食堂、民餐食堂、招待所餐厅餐饮服务以及负责招待所客房日常运营、环境治理、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食堂承包经营-餐饮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 标 人 在 评 标 期 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及以上食堂餐饮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2 18:30到2024-12-2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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