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包头项目员工(2025年至2027年)通勤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揽了 包头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管理工作和部分EPC总承包项目,为满足招标人派驻项目现场员工(2025年-2027年)工作日进出现场、上下班、晚上值班、节假日加班和员工日常临时事务用车及员工的接送站等工作需求,招标人拟租赁通勤大巴车辆,并且配备专职驾驶员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1.2 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
2.1.3 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际所需车辆的数量和启动、终止日期,根据甲方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实时调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包车客运(县内、县际、市际)”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车(或包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与查询截图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