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驰宏综合利用石灰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驰宏综合利用石灰采购招标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采购石灰用于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云南驰宏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所需。
2.4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
序号 |
需求企业 |
标的物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运输方式 |
交货地点 |
1 |
驰宏综合利用 |
消石灰 |
Ca(OH)2≥80% |
Ca(OH)2≥80%,≥200目,粉状无颗粒物夹杂,罐车装运 |
9000 |
吨 |
罐车装运 |
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洲路1号驰宏综合利用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
配套服务:提供产品供货、运输、装卸车、检测、售后等服务。 |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按需分批供货。
2.6 交货方式:根据需方通知进行送货。
2.7招标人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是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对外公开招标主体。最终合同由中标人与实体企业签订,本项目实体企业为:云南驰宏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8中标人纳入驰宏锌锗合格供应商库管理。
2.9 质量要求:Ca(OH)2≥80%,≥200目,粉状无颗粒物夹杂,罐车装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或长期代理协议。
3.2 财务要求: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不少于(含)1个石灰供货业绩,且累计供货量不少于(含)1000吨(供货业绩指石灰供货),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销售订单等,证明材料必须保留关键有效信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
2)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工亡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对于电子投标资料IP地址相同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00至 2024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