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职工接送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山东公司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行职工接送服务【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聊城市。
2.5 服 务 期:2025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2.6 招标范围:每天提供5辆通勤客车服务,车长不低于10米、29座以上冷暖空调车(软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运。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提供至少1项客车通勤服务合同,须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或对应技术协议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内容的页面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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