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汽运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3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汽运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入围)。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2025年汽运运输服务,包括:重油类、液化气类、轻油类、煤炭、基础油、汽柴油,具体详见标包划分内容,最终运输数量以实际承运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个包:
第04包:煤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运输标的物。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证明(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以下内容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在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资料:
(1)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公司地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被刑事调查的情形,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重大安全问题的承诺函(格式自定义)。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近3年内未在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担任董、监、高等职务(招标人保留核查权利)。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不得少于规定台数(“一头一挂”为1台车),相关车辆必须按照招标人需求随时投入到运输服务中,且保险、手续齐全,附证明(格式自定义)。
注:各标包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车辆最低数量规定:
第04包:煤炭,数量:20台。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投标人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投标人业绩优良、车辆运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6)投标人如实告知最近连续三年相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对涉及经营管理的处罚记录,并提交《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承诺书》(格式自定义)。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告知。
(7)投标人应负责购买承运货物的保险。
(8)投标人(如中标)自愿接受招标人关于安全、环保、计量及现场管理等各项考核。
(9)投标人应对承诺事项负责,如有虚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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