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三个风电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1)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满井风电场110kV变电站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脑包底村,运行有RCS系列张北风电场安全稳定控制系统1套、张家口风电安全稳定控制系统1套。(2)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佳鑫风电场220kV变电站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七甲乡白彦堡村南,运行有RCS系列1000kV锡盟和张家口送出安全稳定控制系统2套。(3)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恒泰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小厂镇三间房村,运行有RCS系列张家口风电安全稳定控制系统2套。截止目前三个场站的安稳装置运行超10年,存在稳控装置老旧及二次回路老化的风险,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巨大风险,根据《张家口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新能源老旧稳控装置设备改造计划讨论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为了提高安全稳定装置的可靠性,拟对安全稳定装置进行改造。将满井风电场现有张家口风电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国华执行装置升级改造为双重化配置的稳定控制系统(A/B套),现有的张北风电安全稳定控制系统国华执行装置升级改造为双重化配置的稳定控制系统(A/B套)。佳鑫风电场现有1000kV张家口-保定送出安全稳定控制系统佳鑫A/B套执行装置进行掏屏改造,恒泰风电场现有张家口风电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恒泰A/B套执行装置进行掏屏改造。
2.1.2 招标范围:
(1)设备部分:投标人为3个风电场提供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包含安稳控制主机装置8台,安稳控制从机装置16台,光纤复接通道接口装置8台,屏柜3面,CPU板卡1块、电源板卡1块,并负责所有装置及附属设备、材料的图纸设计及供货,详见技术规范书。
(2)服务及施工部分:投标人负责设备部分当中每套装置及其附属设备、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及各种改造施工、通过电网验收、安稳校验等直至设备能够安全稳定运行的全部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 服务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后算起,2周内完成改造接线图纸设计,1个月内完成设备到货,待图纸及施工方案通过张家口供电公司调控专业审核通过后,根据电网停电时间确定施工开始日期后,2周内完成相应的施工工作。
2.1.4 质保期:设备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1.5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脑包底村满井风电场;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七甲乡白彦堡村南佳鑫风电场;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小厂镇三间房村恒泰风电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投运完成的稳定控制装置或二次保护设备的供货或已执行完成的二次保护设备安装调试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提供《服务承诺函》,未加盖公章仅盖投标电子签章或未提供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安稳装置制造商/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文件(不接受项目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