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河曲电厂1号发电机氢冷器改造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的西北部,忻州市的河曲县,距县城直线距离约3km。该厂址东靠沙畔村,北有科村,东西为大东梁和水槽沟村,与陕西省的府谷县、内蒙古自治区的准格尔旗隔河相望。南距太原市约260公里,东北方向距大同市240公里。
投标人需完成 曲电厂1号发电机氢气冷却器的冷却效率降低,需要更换改进不锈钢氢气冷却器。
2.1.2招标范围: 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机采用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600-2-22B型汽轮发电机。氢气冷却器立放在发电机机座的四角。发电机氢气冷却器水源取自辅机冷却水,辅机冷却水为开式水,水池周围煤粉、灰尘较多,引起发电机氢气冷却器的冷却效率降低,增加了氢气冷却器的清洗频率,多次清洗导致铜管壁变薄引起泄露。需要更换改进型的不锈钢氢气冷却器。与项目有关的设计、制造、检验、监造、安装调试、交货进度、包装、运输、储存、技术服务及培训均属于项目范围内。
2.1.3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90天内交货;施工总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报价人应负责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退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发电机氢气冷却器供货或改造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