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公务用车租赁企业遴选入围项目公告
四川国际 受青海师范大学委托,现对青海师范大学公务用车租赁企业遴选入围项目采用遴选方式进行采购,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遴选人为青海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
2.项目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公务用车租赁企业遴选入围项目
3.遴选编
4.项目分包:2个包
包1:大客车(含开展教育教学和培训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性会议活动,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活动,见习、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通勤用车及其他确需租赁车辆保障的公务)。
包2:小型客车及其他车型(含开展教育教学和培训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研活动,学术性会议活动,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活动,校医院转诊用车及其他确需租赁车辆保障的公务)。
5.采购预算额度:0元。
6.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包1遴选入围3家(不足3家按有效家数入围)、包2遴选入围8家(不足8家按有效家数入围)。服务期:三年(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7.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遴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遴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遴选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遴选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7)遴选申请人须具备
包1: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应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包2:申请人须为汽车租赁公司,如针对本项目入围租赁车辆包含货车,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应覆盖货运相关内容)。
(8)遴选申请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8.遴选文件的获取
1、如遴选申请人有意参与遴选,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遴选文件发售
4、遴选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5、遴选申请人购买遴选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遴选申请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单位全称、
注:需网上购买文件的遴选申请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10.
遴选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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