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和价值创造行动要求,贯彻落实 加快建设一流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的工作部署,包头能源公司以实现“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为对标核心目标,积极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煤炭企业指标体系建设,针对“党的建设、安全管理、生产运营、绿色低碳、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科技创新、品牌管理、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十维对标重点领域,从多层级、多维度建立了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的对标管理体系,构建了配套的对标指标库。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化,传统线下对标管理方式的局限性也逐渐暴露,对标指标数据采集不够精准,对标准确性与效率也不能满足对标管理业务需求,因而前期项目成果难以发挥应有效应,反而给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带来较大额外工作量。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痛点问题,项目单位拟研发实施“包头能源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通过建设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在前期构建的包头能源公司对标管理体系基础上,以对标管理体系为素材,借助高仿真、高算力的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打通与包括业财一体化信息平台在内的原有应用系统的数据壁垒,加强指标数据分析、跟踪、预警、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功能建设,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和AI技术应用,以动态循环、优化迭代的工作机制,实现从发现目标、确立目标到赶超目标、优化目标的整套对标管理工作闭环,打造精准、便捷、高效的对标管理数智赋能新模式,不断提升对标管理的能力与效果,推动项目单位实现管理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管理能力提升。同时,结合包头能源公司前期构建对标管理体系的阶段成果,并结合本项目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果,以构建对标管理体系、推动管理业务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为项目单位编制关于管理创新暨对标管理能力提升的报告,并为其申报管理创新成果的奖项。
2.1.2招标范围:包头能源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负责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软件功能的设计、研发、安装部署、培训、售后服务,并负责编制包头能源公司管理创新暨对标管理能力提升报告(简称:包头能源管理创新报告)及其他要求。投标人需要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基于包头能源公司对标管理体系,以公司对标管理业务需求为基础,全面梳理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数据指标,对包括业财一体化信息平台在内的原有应用系统数据迁移、打通,开发接口并集成现有应用系统中的指标数据,构建对标指标数据库、标杆数据库,开发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软件),挖掘指标、标杆数据内在价值,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AI技术应用,实现对标管理相关数据的可视化动态展示,然后进行平台安装部署与试运行,开展相关培训,进行售后运维和其他技术支持;同时编制包头能源管理创新报告,提供报告宣贯、汇报、评审、验收的配套服务,并基于上述成果,为招标人申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5年煤炭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其中,在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对标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全部功能必须上线交付完成,其余时间作为质保期,提供软件质保服务。同时在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包头能源公司对标管理能力提升的报告必须全部编制完成交付。须在软件完成交付之日起1年内成功申请软件著作权。须在申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5年煤炭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的通道开放前完成报奖所需申报材料,并成功申报该奖项。
2.1.5服务地点: 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或信息化(数字化)咨询项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同时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