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锦屏县三江镇、敦寨镇、河口乡、隆 里乡。 。
2.2 建设规模:安装充电桩共计67台(直流120kw快充40台,60kw液冷超充4台,480 kw液冷超充23台),12台1250kw变压器及收费公示牌等设备
2.3 合同估算价:4275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2024年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 承包。
2.6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 全部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 乙级)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 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 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以施工单 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不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 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3日 13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