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 2025 年度综合服务
2.3 服务地点:
湖北公司本部、新能源事业部位置:湖北省武汉市内 龙感湖风光电站: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匡河光伏场站:罗田县匡河镇石桥铺村
三里畈光伏场站:罗田县三里畈镇史家凉亭村
骆驼坳光伏电站: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骆驼坳镇赵家湾村
华山观风电场:湖北省钟祥市磷矿镇秦冲村华山观 常风风电场:湖北省宜城市王集镇双泉村龙王山
屈家岭光伏场站: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 大冶光伏场站: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店镇
浠水光伏场站: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巴河镇
公安县光伏场站: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
观音垱光伏电站: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
潜江光伏场站:湖北省潜江市熊口管理区
龙感湖光伏电站: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大冶光伏电站: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店镇
熊口光伏电站:湖北省潜江市熊口管理区
孔垄风电场: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县孔垄镇 浠水光伏电站: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巴河镇
后期项目对应位置分布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为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综合服务,包 括但不限于(1)车辆驾驶服务(所需车辆由招标人提供,下同);(2)后勤、 会议、前台、保洁服务;(3)行政辅助服务。
本项目为统招分签,各单位对应开票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服务人员自行进 行拆分,各单位开票合计金额等于综合服务总金额,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内(2019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项及以上劳务外包或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投标人 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2 个及以上劳务外包或物业 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 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 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