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银株洲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来自 资本金自筹+商业融 资,出资比例为 3:7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全厂特殊消防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WH03-202501-WZ12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2023 年 11 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 24+3 个月,以 集团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5 设备名称:全厂特殊消防系统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自动喷水及水喷雾灭火系统在火灾初期发出报警信号,能进 行火灾的集中、区域、就地监控和消防装置的远方和就地控制, 并设有火灾一旦 发生就足以扑灭的设备容量。在煤仓间原煤仓处设置固定式低压 CO2 气体惰化 系统,所配备的二氧化碳气体储罐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 的储存量。在本工程主厂房、电气楼内、集控楼内、继电器楼根据规范要求提供 IG541 气体灭火系统。条形煤场内采用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本工程 消防炮选择防爆型电控消防炮(Q=40L/s,额定压力 0.8MPa)。在主厂房区域大 型电缆竖井内设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在档案室、 UPS 室、仿真机室、中心 机房等房间采用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根据主厂房建筑图及工艺要求进行 整个火灾探测报警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和组态,以及供货、安装和调试。
2.8 招标范围: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包括固定式灭火系统和火灾探测报警控制 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监造、运输及储存、供货、安装、检查、调试、试验 检验、消缺、负责并通过消防验收、最终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以及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 负责与相关系统的连接与控制,提供运行所需 的技术服务。
2.9 交货地点:华银株洲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 场。
2.10 验收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暂定)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自2014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3 个火力发电机组项目(单台 600MW 及以上机 组)特殊消防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的业绩, 且验收合格。投标人 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
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供货范围、合同施工范 围、合同签订时间页、对应的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 通过的凭证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 可以是投运验收证 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WH03-202501-WZ12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2023 年 11 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 24+3 个月,以 集团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5 设备名称:全厂特殊消防系统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自动喷水及水喷雾灭火系统在火灾初期发出报警信号,能进 行火灾的集中、区域、就地监控和消防装置的远方和就地控制, 并设有火灾一旦 发生就足以扑灭的设备容量。在煤仓间原煤仓处设置固定式低压 CO2 气体惰化 系统,所配备的二氧化碳气体储罐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 的储存量。在本工程主厂房、电气楼内、集控楼内、继电器楼根据规范要求提供 IG541 气体灭火系统。条形煤场内采用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进行保护。本工程 消防炮选择防爆型电控消防炮(Q=40L/s,额定压力 0.8MPa)。在主厂房区域大 型电缆竖井内设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在档案室、 UPS 室、仿真机室、中心 机房等房间采用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根据主厂房建筑图及工艺要求进行 整个火灾探测报警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和组态,以及供货、安装和调试。
2.8 招标范围:全厂特殊消防系统包括固定式灭火系统和火灾探测报警控制 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监造、运输及储存、供货、安装、检查、调试、试验 检验、消缺、负责并通过消防验收、最终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 以及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 负责与相关系统的连接与控制,提供运行所需 的技术服务。
2.9 交货地点:华银株洲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 场。
2.10 验收时间:2025 年 10 月 30 日(暂定)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自2014 年 1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3 个火力发电机组项目(单台 600MW 及以上机 组)特殊消防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的业绩, 且验收合格。投标人 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
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供货范围、合同施工范 围、合同签订时间页、对应的当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 通过的凭证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 可以是投运验收证 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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