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积测量及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适用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山东省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体积测量及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体积测量及重量稽核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HCJSZB-2024-022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拟为省际中心大件手工处理区及特安邮件处理区配置静态DWS设备21台;为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矩阵粗分线配置6台动态体积测量及重量稽核设备;为烟台、潍坊中心配置10台自动矩阵动态称重设备。
具体采购清单及限价如下:
采购内容 | 数量(台) | 单台最高限价 (万元) | 最高限价合计 (万元) |
济南航空邮件处理中心动态体积测量及重量稽核设备 | 6 | 13.8 | 82.8 |
烟台、潍坊中心自动矩阵动态称重设备 | 10 | 11.9 | 119 |
其他省级中心静态体积测量及重量稽核设备 | 21 | 3.5 | 73.5 |
合计 | 37 | 29.2 | 275.3 |
注:
(1)本项目不分包,成交1家中标供应商、1家备用供应商。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需为体积测量及重量稽核设备相关设备生产厂商或销售代理商,销售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3.投标人2021年以来具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体积测量或重量稽核相关设备年销售总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或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济南航站、潍坊中心、烟台中心场地进行现场勘察并提供踏勘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济南航站、潍坊中心、烟台中心安装改造方案,报价须包含原分拣设备的改造及软件对接调试费用。
5.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7.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10.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1.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2.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3.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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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