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政信息技术中心生产用台式电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安徽邮政信息技术中心生产用台式电脑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安徽邮政信息技术中心生产用台式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ZYT-20241211-018
3.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生产用台式电脑10台,项目总预算为15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
4.1 采购内容及数量:生产用台式电脑10台。具体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
4.2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3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的投标人,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5.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制造商授权书。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6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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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