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扩建项目推煤机、挖掘机和装载机设备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 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公司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江口大兴村境内,市区东北约15km的长江大堤南侧、同义圩内,东临虎形山,北靠长江大堤。池州电厂最初规划容量为1800MW,其中一期建设2×320MW机组,预留二期扩建2×600MW机组场地。本期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本工程推煤机、挖掘机主要用于封闭煤场内,辅助斗轮堆取料机进行煤炭堆存、取用,以及对煤堆进行整理。本工程轮式装载机主要用于电厂脱硫装置的石灰石装料、和石膏汽车装运,以及对石灰石料场和石膏库进行整理。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池州电厂二期2x660MW扩建项目配套的推煤机2台、挖掘机1台、纯电轮式装载机2台(含2台充电桩),以及相关配件和相关服务。
2.1.3交货地点: 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点。
2.1.4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发动机额定功率≥215kW的推土机或推煤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28kW的挖掘机、额定载重量≥5500kg的纯电轮式装载机)须至少具有其中任意两项合同业绩各1份(制造商、投标人或其他代理商签署的合同均可)。
若单份合同中同时包含上述业绩要求的设备,则满足上述参数要求的设备合同份数各算一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