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煤炭生产服务中心2024年12月蓄电池铲板式搬运车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投标人不得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投标,招标范围包括矿用货物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1 |
11448798 |
蓄电池铲板式搬运车 |
四轮电机驱动, 额定功率≥180kW, 额定载重≥45t |
台 |
6 |
生产服务中心 |
①交货地点:专业化基地供应站仓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到货。
③付款方式:货到初验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60%,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额定载重≥45t的蓄电池铲板式搬运车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承诺函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2)。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载重≥45t蓄电池铲板式搬运车的销售合同业绩2台,且已投运至少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还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关键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时间至少1年及以上(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与合同对应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