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副食品、水果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副食品、水果等采购项目由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需求方和签约方为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副食品、水果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HGZ(服务)-2024-034
3、项目地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内容:
标段一:米、面、油类,选2家供货单位;
标段二:调料类、蔬菜类、肉制品类、水产类、禽蛋类、冻货类、副食品类、豆制品类、瓜果类、干货类,选2家供货单位。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食品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服务能力;
(2)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新注册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公章。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应附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全文)。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提供承诺函)。
(5)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6)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及时到场(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三、投标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应具备的材料及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标段一:600.00元,标段二:1000.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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