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石英砂、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凉山矿业用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铜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石英砂、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凉山矿业用货)
2.2项目类型:货物
2.3 交货地点:各用货单位指定地点,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主要需求单位地址:
用货单位名称 |
类型 |
数量 (吨) |
地址 |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英砂≤2mm |
45000 |
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黎溪镇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紧邻108国道,厂内指定地点 |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英石5-20mm |
15000 |
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黎溪镇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紧邻108国道,厂内指定地点 |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英石50-100mm |
5000 |
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市黎溪镇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紧邻108国道,厂内指定地点 |
2.4招标范围: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英砂、石采购。上表为2025年预估采购量,不承诺最低采购量,具体采购以后期实际要求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供方分批供货,供方接到需方电话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供方按时按量送货到厂。
2.6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以具体合同为准。
2.7中铜国贸履行集中采购管理职能,中标单位须与实际用货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结算,中标单位与实际用货单位因购销合同或其履行发生的争议,中铜国贸可进行协调,若协调不成,由中标单位与实际收货单位自行解决,中铜国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是经注册登记的国内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合法的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由于地方政府管理要求不同,无法提供合法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提供与当地政府签订的拍卖合同或拍卖确认书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是注册登记的国内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长期合作协议,并提供生产厂家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此项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1个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或客户意见等有效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对应关键信息,时间以证明材料签署日期为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9日09:00至 2024年1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