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 受业主的委托,就郑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
1.2招标内容:郑州邮区中心内部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项目主要涉及进口生产场地和出口生产场地内部处理环节包裹快递邮件的卸车、分拣、集包、扫描、装车等全环节处理(备注:出口生产场地涉及设备投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进口场地:东区圃田):东院自动矩阵+小件分拣机+东院人工分拣及扫描装车全流程;西院双层分拣机及外环机器处理+西院人工分拣、非直连装发及人工矩阵。全环节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卸车、分剔、盘驳、开拆、供件、齐格、粗分矩阵理包、细分矩阵理包、收容、分拣封发、扫描、直连装车、外侧环形分拣线、异形件处理+扫描、非直连扫描装车、容器整理、问题邮件处理等具体生产环节。东院主要负责一干进口车辆的接卸、集包封发,大件、经转总包处理工作。负责河南省内地市二干、地市直发、郊县、郑州市内揽投部、盘驳邮件的直发工作。西院主要负责省内地市上行、郑州(含郊县)上行带运的省内互寄快递包裹、国际、普服接卸、处理、送交、发运工作,业务量增加时接卸一干进口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出口场地:港区外租):自动矩阵+窄带分拣机+模组带人工分拣线及扫描装车。该场地采用中标人带设备的生产模式。全环节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卸车、分剔、盘驳、开拆、供件、齐格、粗分矩阵理包、细分矩阵理包、收容、分拣封发、扫描、装车发运、容器整理、问题邮件处理等具体生产环节。该场地功能定位为郑州邮区中心陆运出口场地,负责省际出口的快递包裹、陆运特快、电商标快、普服等总包及外走散件的经转处理,不进行小件集包作业,小件集包由全省各地市本地中心(集包中心)及前置集包点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服务期限:第一标段3年;第二标段5年(工艺设备安装调试期限:承包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5个自然日内完工、投产并完成技术交底工作)。
1.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1.6服务期内预估金额:第一标段:21237.96万元;第二标段:27128.25万元(含工艺设备投资约5041.32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具有外包服务的履约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用工风险;
2.3(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结算发票作为证明,协议内开票金额累计达到1500万以上);
2.3(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以上类似(设备+业务)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结算发票作为证明,协议内开票金额累计达到2500万以上);
2.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2.6 被业主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投标人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9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招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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