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湖南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 1 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及部署
2.2 招标范围
提供江苏、湖南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各一套。江苏系统涉及公有功能、火电功能、 新能源功能(含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伏)、售电功能等,具体功能包括包括市场行 情、气象分析、现货辅助决策、中长期辅助决策、结算管理、报表与报告、用户管理、 合同管理、零售管理等。湖南系统涉及火电功能、售电功能、省间功能、水情信息展示 功能等。
提供的软件部署于集团信息内网电投云并与集团数字身份管理平台集成。 项目建设期与质保期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江苏、湖南电 力现货辅助 决策系统软 件采购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 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 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 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2021年 11 月-2024 年 11 月)具有 1 个及以上发电企业电力现货交易 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项目投运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含首页、合同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或其他同类证明材料,及验收证明或同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 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7 时(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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