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职工活动中心及办公用房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职工活动中心及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内。春江街道属国家级常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辖。电厂南距常州市区约17km,北临长江,西靠常州港区,东面约 450m处为常州东吴化工公司和建韬(常州)化工有限公司,南面约 330m处为 G346,距沪蓉高速公路约 12km。厂址上游为藻江河,下游为桃花港。
因公司职工活动中心及办公场所老旧,且存在钢结构腐蚀、道路破损、雨水井堵塞建筑物外立面老化等问题,职工活动中心及办公用房改造,有助于消除相关问题隐患,并提升厂区整体形象。
(1)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投标人需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质保期限1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全部材料,其范围内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人工、措施等均由投标方提供。
(3)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装修装饰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