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余热锅炉EPC总承包【重新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8.5t/h流态化炉余热锅炉及3.5t/h硫酸转化余热锅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余热锅炉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2.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余热锅炉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类型: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见公告附件)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9号
2.5招标范围:(见公告附件)
2.6工期:8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设计产品安全、高效、节能。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4)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挖潜增效余热锅炉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投标人为锅炉生产商(制造商)的,可将设计和安装部分分包给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并提供:①投标人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②投标人的A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③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提供锅炉生产商(制造商)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和A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及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①锅炉生产商(制造商)的A 级锅炉制造许可证;②锅炉生产商(制造商)的A 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③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注:类似项目,指锅炉额定工作压力≥3.8MPa,且蒸发量≥10t/h的余热锅炉整台套销售(供货)项目业绩。下同。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团队要求
3.5.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①注册证;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2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要求
遵守招标人安全底线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②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近三年内未发生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供相应的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00至 2025年01月03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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