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三期、五期、七期、八期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三期、五期、七期、八期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三期、五期、七期、八期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0635-2432G042BH;
2.3工程地点:郑州市中牟县;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三期供配电工程
二标段:五期供配电工程
三标段:七期供配电工程
四标段:八期供配电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供配电工程施工、调试、相关设备采购及其它伴随服务;
工程概况:三期位于屏华路与鲁庙路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5.84万平方米,含1#-5#及地下车库;五期位于永盛北街与汇文街西南角,总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含1#-13#楼及地下车库;七期位于屏华路与鲁庙路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8.10万平方米,含1#-5#及地下车库;八期位于屏华路与开来路东南角,总建筑面积约7.98万平方米,含1#-8#及地下车库。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业绩要求
3.4.1三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2五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3七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4八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且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进行实时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山水绿博田园项目三期、五期、七期、八期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0635-2432G042BH;
2.3工程地点:郑州市中牟县;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三期供配电工程
二标段:五期供配电工程
三标段:七期供配电工程
四标段:八期供配电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供配电工程施工、调试、相关设备采购及其它伴随服务;
工程概况:三期位于屏华路与鲁庙路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5.84万平方米,含1#-5#及地下车库;五期位于永盛北街与汇文街西南角,总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含1#-13#楼及地下车库;七期位于屏华路与鲁庙路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8.10万平方米,含1#-5#及地下车库;八期位于屏华路与开来路东南角,总建筑面积约7.98万平方米,含1#-8#及地下车库。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业绩要求
3.4.1三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2五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3七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4.4八期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注:以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且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进行实时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证件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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